連鎖、人氣店 須開發票

作者: 李明賢╱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4月12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李明賢╱台北報導】


過去不少知名小吃未開統一發票引發爭議,財政部加緊修法「防漏」。根據行政院會昨日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草案,取消特定行業免開統一發票 的「帝王條款」,未來營業額廿萬以上的小吃店、加盟或連鎖店都要強制開立發票,等於美容、美髮、計程車業不再享有免開發票的特權。

修法拔鵝毛↑行政院11日通過營業稅法修正案,對現行小規模營業得免用統一發票,修正為具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就要比照使用。圖為民眾購買台北艋舺知名老店兩喜號的魷魚(火庚)。(劉宗龍攝)位於內湖的來來豆漿店、大直的台灣第一家鹽酥雞及阜杭豆漿等知名小吃店,過去曾被消費者投訴未開發票,經國稅局輔導,均已陸續開立發票。不過,至今仍有不少人氣小吃店未開統一發票,加上國內美髮連鎖店如曼都、小林都未開立發票,曾引發不少消費糾紛。


知名小吃店 恐無所遁逃


根據政院修訂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往包括理髮業、沐浴業、計程車等特殊營業性質,可享有免開發票。


而小吃店因經營形態特殊,過去也免開發票,如今此一「帝王條款」被取消。


影響所及,從美容院、早餐店到人氣指數高的地方美食小吃皆可能無所遁逃,屆時隨著財政部「拔鵝毛」行動的展開,一場搶錢大作戰勢將在各地點燃。


政務委員薛琦解釋,未來經稽徵機關核定後,例如具一定營業規模的豆漿店、連鎖美容業等,就需使用統一發票。


美容院、早餐店 也列入


賦稅署官員表示,財政部在民國一百年已採取行政命令,針對甜點、冰店、豆漿店、自助餐、便當店,排骨飯等,評估應否開立發票,標準包括每月營業額超過廿萬、以電子化管理(例如點餐)或連鎖加盟店型式,只要符合一項就要開立發票,至今已輔導超過三百家。


官員舉例,內湖的知名鹽酥雞小吃台灣第一家,生意好到必須取號碼牌,「倘若不開發票就很誇張」。


官員並提到,這次透過修訂《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賦與法源,未來不僅具有一定規模的小吃都要開立統一發票,還有連鎖店形態,例如曼都髮廊也要開發票。


是否開發票 國稅局認定


對於未來適用開立發票商店家數,國稅局尚未有正式統計。官員僅說,只要修法通過後取得法源後,政府就會強制輔導並擬定統一標準,但應否開立統一發票,還須要由國稅局進行認定。


財政部長張盛和強調,有些行業有連鎖店、加盟店必須開立發票,財政部會視性質核定店家應使用的發票,此舉有助稅制健全。












哦哦!! 低調低調~


藤小二電腦修配坊,


目前每三個月都要繳給國稅局一筆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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