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倪福德與中職(兄弟)各說各話,不禁讓我想到這簡直是1999年 世青賽前,郭泓志事件的另類翻版,後者從結果來看,中華青棒隊真的就差一位強投,否則冠軍杯應該可以順利留在台灣,但也因此多了一位大聯盟級的強投,以及 後來小小郭能夠重披國家隊戰袍的契機。所以眼光放遠來看,無論是個人、球團或聯盟,比較重要的是如何從這次的爭議,得到最多的收穫與教訓,特別是制度完全 無法「安內攘外」的球團與聯盟,因為個人的部份,誰不是自私的呢?你(倪)也是吧?


從各方面訊息合理的推論,倪福德不是不想繼續打中職,只是不想打財力比較弱的球隊(但又說不出口?),尤其兄弟象只能出月薪15萬左右時,在「比價效應」之下,有簽約金及大聯盟之夢的老虎隊自然輕鬆勝出。所以,回想起選秀會前的相關新聞,倪是想「勸退」牛、象兩隊,因為只要被熊、獅兩隊選中,特別是統一獅隊,不管最終的決定為何,又會再來一次「比價效應」,也就是月薪超過25萬,或老虎隊要多付點美金。


其實這很像我們平常人找工作一樣,當好幾家公司都想聘用你時,你也會「超級比一比」的!所以,制度殘缺不全的中職與球團,誤以為龍、鯨兩隊解散後,絕對會形成100%的 「買方市場」,不料,就在太過自信的情形之下,兄弟決定賭上一把,然而賭這個說法是輝總說的(不是我說的),於是要賭就要面對輸或贏,短期來看,兄弟這把 輸得慘兮兮,但如果因此能換來一些完整的良善制度,長遠來看,兄弟與中職是可以ㄠ回這一把。相對的,如果只想懲罰、只是動氣、只企圖圍堵,我想,已經快要 比球員多的廣大球探或經紀人,一定樂不可支,因為沒有制度,就是他們最好的制度


中職這幾年流行「複數年合約」,但也僅限於部份球團的部份球星,其實最能兼顧勞資雙方的FA(自 由球員制),部份球團似乎只看到它的壞處,卻沒想過這是唯一能力阻國外職棒,在台灣四處橫行的法寶,大家想一想,這幾年現役中職的球員被挖去日本職棒的同 時,為什麼他的母隊,不能像日、韓職棒的球隊,能獲得一筆什麼「入札金」、「轉隊費」、「租金」等,為什麼?如果你的合約只是「限國內有效」,且大多數為 「一年一簽」,憑什麼阻止國外兵團的入侵呢?


洪領隊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人前留一步,日後好相見!」, 我想把這句話送給倪福德,因為既然「裡子」已經有了,就把「面子」留給中職與兄弟吧!日後相不相見是一回事,畢竟時間能沖淡一切,當年的小小郭、葉丁丁, 之後不也是握個手就沒事了,部份象迷再怎麼生氣,當你揚威大聯盟,或有一天倦鳥知返,包括洪領隊在內,都會張開雙臂歡迎你的。


人前留一步,日後好相見」,這句話說的真好。


 


後記:這麼說好了,你是倪福德會怎麼做?同樣的,你是兄弟象會眼睜睜的讓別隊選他?所以,老歌來了!「我選擇了倪,倪選擇美國,沒有什麼好後悔」。關鍵是制度!是制度!


 


PS.最近有一些「重口味」的「讀者」,覺得蔡小明寫的東東越來越「不辣了」?嘻嘻,我也想「日後好相見」呀!哈哈哈!



藤曰:不管再怎麼去美國,終究還是會被打回來的,也許倪仔想像那些旅美的選手一樣,回國後待遇能再提升一點。美國打者個個比台灣暴力,更何況是在3A起跳,依他在台灣的成績,真的很難相信會直接挑戰3A,人家王仔也是從基本慢慢磨練,熟悉美國的風格,融入之後才慢慢增加自己,但倪仔不是,算是空降吧!!

不管怎麼說,藤還是希望倪仔既然出去了,就不要像葉XX一樣,馬上被打回原形。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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