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弊案宣判 王令麟遭判刑18年

更新日期:2008/12/31 10:00 賀乙舜

掏空金額超過632億元,史上最大經濟犯罪弊案的力霸東森掏空案,台北地方法院上午宣判,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遭判處1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7億元,其他王家5個人,也都遭判13到20年重判,同時併科天價罰金。另外前財政部長林全、李庸三以及前立委蔡豪夫婦等人,另案告發交由北檢偵辦。


記者:「重判18年會不會覺得太重?會不會上訴?董事長說一下?」


聽到自己遭判刑18年,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臉色凝重,低調離開法院,一句話也不想多說,而他不是王家被判刑最重的。


王令麟除了18年有期徒刑,還沒收他不法所得3億多,併科罰金7億;而力霸前副董事長王令台,判刑20年,併科罰金7億;最重的是王令一2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億;王金世英的長子王令僑被判刑13年,併科罰金3億;王令楣1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億;王令可1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億;而王又曾的弟弟王事展16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4億;至於罪行最輕的,則是王又曾的小兒子王令興3年6個月。


記者:「會不會覺得判太重?聽到判決心情怎樣?」王事展:「沒有感覺。」記者:「會不會判太重?」王事展:「你覺得呢?」


力霸東森案創下紀錄,判決書多達4052頁,掏空金額427億,被告人數139人,律師也多達210人,開庭次數高達478次,王家人的交保金額5億7350萬,王家子女一個個遭法院判處重刑,只有王又曾以及王金世英,仍舊逍遙法外。




力霸案宣判 林全李庸三遭合議庭告發移送

更新日期:2008/12/31 13:05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31日電)力霸案今天一審宣判,台北地院合議庭在判決書中一口氣告發、移送71人,其中包括前財政部長林全、李庸三、前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等人都在告發之列。


力霸案宣判除了對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一家人判處重刑外,多達4000多頁的判決書還指出,金管會相關人員包庇、配合力華票券,且主管機關違法縱容放任,未依票券金融管理法規定處理,將針對違法人員所犯情節輕重處分或移送偵辦。


遭 移送的除了林全、李庸三、張秀蓮以外,還有現任金管會保險局局長黃天牧、檢查局長鍾慧貞、前銀行局長曾國烈、前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前金管會銀行局組長陳 樞、土地銀行總經理蔡慶年等人,都是與力華票券案相關;而前無盟立委蔡豪、以及他的妻子宋麗華,則在亞太固網案件部分,也遭到告發、移送。


力霸案判決書多達4000多頁,被告一共有139人,除了力霸創辦人王又曾王金世英、王令麟妻子蔡雪卿等4人逃亡通緝中、2人重病未出庭,其餘133人僅有10人無罪。


全案掏空金額高達新台幣427億8715萬2406元、扣押金額12億1229萬2385元、涉案小公司約144家、開庭478次、傳喚證人298人、扣押證物多達290箱,台北地院召開記者會時搬出相關卷證,堆滿了會議室桌面。9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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