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家用如何分攤最好?

•Money+理財家 2008/05/26
 有人說金錢是婚姻的一大殺手,不論新婚小倆口或是老夫老妻,都會面臨如何分攤金錢的棘手難題。此時究竟怎麼做最好、最公平?


【文�㹕oney+理財家雜誌】
「我的Baby快生了,家裡應該裝台冷氣,老公竟然叫我自己出錢。他說︰『你懷孕,我每天接送,你也沒付我油錢!』聽到老公這種回答,我真是寒心。」這是一位準媽媽在網路聊天室吐的苦水,情節雖然誇張,但也透露出不少現代雙薪夫妻為了「家用」該由誰負擔而起爭執的實情。

 

台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祕書長劉凱平直言,夫妻如果不共同理財,很難成功,只是,如果連家用分攤都擺不平,就更談不上共同理財這檔子事了。上一代家庭多半是男主外、女主內,雖然只有一份薪水,但是養兒、置產、退休,短中長期的理財目標幾乎都能實現。現代家庭主流已演變成雙薪夫妻,二份薪水,各管各的錢,結果反而是經常大嘆「無財可理」、「愈理愈窮」。

 

夫妻理財愈理遇窮 癥結就在家用分配
匯豐銀行財富管理處資深副總裁莊懷德在與客戶接觸經驗中,也發現到不同世代夫妻的差異。莊懷德表示,夫妻的財務都會各自擁有「公領域」與「私領域」,「但是年長夫妻的私領域比較少,年輕夫妻的私領域相對較多,」這主要是對於婚姻關係缺乏信心,使得現代夫妻積極建立「私領域」,首當其衝的當然是家用分攤,先生與太太都會希望從自己口袋掏出來的錢愈少愈好。

 

家用到底該怎麼分攤?根據民法第1003 條之一︰「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顯然現實社會存在許多家用分攤糾紛,甚至成為離婚的導火線,因此,才需要法律明文規範。

 

找出最合適的家用分配模式
家用分攤從早期「先生賺錢、太太管錢」的單一模式,迄今衍生出至少6種模式,但是理財專家普遍表示,沒有一種模式可以稱為「最佳模式」,因為各有優缺點,也各有不同的適合家庭;有的家庭還會因時制宜,不同階段採取不同的家用分攤模式。

 

模式1》一人全權支配
薪水交由一個人(妻或夫),由她(他)全權支配所有家用,這種方式適合互信基礎夠的夫妻。而拿到財政大權的配偶,不僅要有理財能力,更要有無私的精神,不能將全部動產、不動產都登記在自己名下,因為一旦讓另一方有「做牛做馬」的不好感受,夫妻關係就很難長期維繫。

 

模式2》高薪者提供部分家用
例如先生只給固定家用,不夠的部分才由太太的薪水貼補,這種方式比較適合日常開銷穩定的家庭。反之,如果太太需要貼補的缺口經常很大,而只給固定家用的先生卻有很多餘錢來「善待自己」,諸如大手筆添購個人奢侈品的話,太太當然就要跳腳了。

 

模式3》高薪者負責所有家用
譬如高薪的先生負責扛下所有家用,太太賺的薪水可以完全用在自己身上,適用在所得相差很懸殊的家庭。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開銷龐大、又沒有預先做好保障規畫,家庭財務其實潛藏很大的風險。

 

模式4》設立公共家用帳戶
由夫妻成立共同帳戶來支應共同開銷,乍看是最符合公平原則,但爭執也最多,問題出在「共同開銷」的定義。例如太太想在客廳添購一盞數萬元的歐式古董落地燈,理由是既美化家中氣氛,又能當成收藏資產,應該屬於家庭共同開銷;但先生卻認為這只是太太個人喜好,反對由共同帳戶支出,類似爭執就會經常不斷。

 

模式5》各自負擔特定家用
由夫妻各自負責特定開銷,譬如先生扛房貸,太太負責一般家用。如果夫妻所得相近,各自負責開銷的金額也相差不大,就能相安無事;但是若某一方支出的金額浮動很大,或是一方負擔金額持續下降、另一方負擔始終居高不下的話,夫妻間仍然會時起齟齬。

 

模式6》各自負責理財目標
譬如由先生負責平日開銷,太太的薪水專作退休金準備,也就是先生負責達成短中期理財目標,太太負責長期理財目標,夫妻協力、專款專用,這種方式可讓家用爭執降到最低,但是雙方都要有一定的理財能力,才不至於兩頭落空。

 

夫妻談家用分配 要先建立3大認知
其實夫妻不管選擇哪一種模式,都要先建立3大認知,才不會造成家庭和諧及阻礙夫妻共同理財的目標。

 

認知1》消極面 避免造成家庭財務風險
夫妻討論家用分攤,不能只是抱著「將眼前帳單付清了事就好」的心態。友邦投信總經理張一明提醒,「一個家庭有兩個profolio(投資組合)與帳本,潛藏著高風險。」莊懷德補充,因為這種家庭普遍缺乏中長期的理財目標準備,很容易賺多少、花多少,「餘糧」普遍不多,如果又都各自進行高風險投資或是高負債的話,家庭財務就會出大問題。因此夫妻討論家用分攤時,至少要先關心對方的消費與投資狀況,才能避免潛藏的財務風險。

 

認知2》積極面 發揮共同理財威力
夫妻討論家用分配責任前,應該要先取得中長期理財目標的共識,才能一起把短中期開銷降到最低,以儲備中長期財富為最重要目標。這裡我們舉家用開銷中通常最沉重的房貸為例。

 

貸款700 萬元, 年利率3.5%,採取本息平均攤還法。假設A家庭是「親夫妻、明算帳」,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房貸就由誰去扛,選擇貸款年期20年,每月攤還本利和約4萬元;B家庭夫妻齊心全力還款,選擇貸款年期10 年,雖然每月本利和近7萬元,但可以比A 家庭提早10 年還清房貸,並省下利息144萬元。

 

B家庭從第11年開始,每月負擔大幅減輕,若能每月共同投資5 萬元到年報酬6% 的金融工具上,10年後就能再滾出一筆823萬元的財富出來。相較之下,A家庭如果沒有將餘錢拿來投資,20年下來不僅比B家庭多付了144萬元利息,還少了8百多萬元的財富。因此,雙薪夫妻如果可以共同理財,把家用做更有效率的分配與運用,就有機會幫家庭創造最多結餘與最多資產。

 

認知3》建立互信機制 夫妻理財模式可長可久
台灣離婚率亞洲第一,不論是採取資產共同持有,或是讓資產透明化,只要互信基礎良好,就可以一起攜手打拼。

 

劉凱平形容夫妻關係就像是一起開著車上路,如果齊心協力,「就能在油箱全滿的情況下,一路快樂的開到墾丁」;但如果連家用分配都攻防不斷,「就像是油箱不斷漏油,可能只開到台中,旅途就要中斷了。」因此,不管採取哪一種家用分攤模式,只要能建立共識與互信,夫妻就有機會「一路逍遙到墾丁」。
【Money+理財家 2008年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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