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賣場 不保證七天內退貨全額退費 - 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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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賣場 不保證七天內退貨全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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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7/09/18 04:09
 

〔記者范家瑜/台北報導〕邱同學於9月15日在新竹市順發3C購買Slingbox相關產品,但是安裝之後,發現和自己的電腦並不相容,於是在七天之內向店家表示要退貨,但順發向他表示,若要退貨,必須收取10%手續處理費,邱同學認為不合理,因此向本報投訴。不過,經記者向消保官查詢結果,順發收取手續費並無不合理之處。

消保官表示,由於在3C賣場購物,不符合郵購或是訪問買賣,因此不受到消保法第19條的保障,順發3C可以讓邱同學退貨,並收取20%以下的手續費,其實是符合法令,且具情理的。

消保法第19條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訪問買賣是指不請自來的推銷商品,像是在路上被攔阻推銷商品,因此,必須是郵購與訪問買賣商品,才符合消保法第19條的保障內容。

根據記者訪問其他3C賣場發現,如果購買商品後發現有所損壞,一定讓消費者無條件退貨,但如果商品沒有問題,是消費者不滿意或不合用,並不是每一家賣場,都能讓消費者退、換貨。

全國電子和順發3C賣場,在合理的條件之下,可以讓消費者七天內「退貨」,並且退還現金,且全國電子是不收受手續費,NOVA可以接受「換貨」,但不退還換貨之後的差價,燦坤表示,若消費者需要退換貨,需要和上游廠商溝通過後,才能確認是否可以退換貨。

全國電子提醒消費者,購買商品前要查看合適的型號,仔細詢問店員是否可以試用,或是購買之後是否可以退換,購買之後,則要保留發票,並儘量不要破壞包裝,保持商品的完整,如此才能在退換貨上保有屬於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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