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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的法院地檢署法治教育初體驗...(2016/8/12)

 

很多網友應該沒有去過法院,

但藤的人生資歷中,於2015年已經有過多次到此一遊記錄,

尢其是面對檢察官,法院,陪審團等等。

 

今年2016年,家中因樓上漏水,滲透到藤家的天花板,

裝潢的天花板,磁磚,高級床組全部受影響及損壞,

經大樓管委員及區公所調解失敗,

藤立馬自個兒寫了起訴狀,請家人去法院投遞,

所以今年藤又有機會再去台中法院抓寶了。

 

原來要向人提告,其實很簡單,上網看範本寫起訴狀,

附上相關證據即可,但自己要先繳提告費用才行。

 

去年的交通事故,藤得到緩刑二年,

除了每月都要去觀護所報到之外,還要上二次法治教育課程,

也就是由法院檢察官給大家上課,

比如版權,商標,撿屍,交通意外,偽造等等...

讓咱們緩刑的人對生活常遇到的犯罪事項做充份的法律常識。

 

上課時間約二個小時,

有問題也可以請教檢察官老師。

 

這課程讓藤有不少收獲,

要怎麼跟庭上的檢察官對應,

什麼話該說,什麼話不說,

如果要犯罪,盡量不要留下"證據"。

 

有一個問題讓藤滿訝異的,

如果在夜市裡面LV垃圾桶,

網友猜猜這種會不會被LV提告???

 

 

 

抓寶就抓寶,千萬不要抓到人寶,

不然很容易上法院的...

http://twimg.edgesuite.net/images/thumbnail/other/ba48fbcf53789187a3e3ac5de0a2a92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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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藤小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