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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真的是個可愛的地方!  弒母鴛鴦免判死 羅瑩雪:功課好可為所欲為? (2016/5/5)

 

這幾天新聞在報導近年殺人都免判死刑的內容,唯獨鄭劫可能砍殺人數太多,

經過層層關卡及保護,才讓相關單位免為其難的厚系~

這些殺人新聞教育了島民什麼事?

1.殺一二人,是不會判死刑的

2.優良學生,孝順父母,也是不會判死刑的

3.只要你有似"教化"的空間,更是不會被判死刑的

4.咱們司法不改革,法律是變相保護殺人犯的

5.只要有費屎人才,你就會有被救的一天

簡單的說,"死刑",真的是可遇不可求的。

所以,人人都要練出"打十個"...

不然,不是你死,就是別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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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網友在論壇講的不錯:

在台灣殺人不須償命~這已經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一個正常人殺人之後,當然是可教化所以免死

一個不正常的人殺人之後,精神異常當然也免死

現在又多一個,考試考的好,殺人也不用死......

在台灣只有一種殺人犯會被判死,就是遇到高度的輿論及民意壓力不得不判死的倒楣鬼

那些被判死的人,如果請律師把這些非常人可理解的不判死案例拿來反駁法官,我想判決應該很有機會改免死

※果然台灣正在轉型,只是轉型為亞太犯罪中心,要先從法院開始做起,在台灣殺人免死,在國外犯罪回台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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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蔡京京與男友 曾智忠弒母案,最高法院昨以曾男在校時成績優良、屢獲記功、嘉獎,仍有教化可能為由判曾男免死定讞,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上午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 前,對於法院以曾男成績優異而獲免死的看法表示,「審判案件我是不便發表評論,這個理由充不充分,社會大眾自有公斷;(功課好判免死)這理由有點奇怪,難 道以後功課好的人就可以為所欲為嗎?反過來是不是會變為這樣的邏輯。」

 

對於再次組團赴大陸協商跨境電信詐欺進度,羅瑩雪表示,這次過去希望能拿到多一點的資料,但因這件事件涉及中國20幾省分,偵查上相當耗費時間及偵查人力,中國也在努力看要怎麼做,今天已是周四,本周應不太可能成行。

 

對於這次將可能是最後一次到立院,近日留給外界與立委質詢衝突觀感,羅瑩雪指出,「我是就事論事,想把事情說得更清楚一點,理性思考看事情。」

 

準法務部長邱太三將在下周一到法務部拜訪,媒體詢問羅瑩雪是否和邱太三有先聯繫及談到死刑?羅說,雙方已有多次電話聯絡,邱部長是一位相當理性、溫和的人,雙方倒是沒有針對死刑做討論。(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505/37197677/

 

「成績好 可教化」弒母鴛鴦 竟免死

 

悶死母 嫁禍父 孽女一路護惡男

 

2016年05月05日
 
 

無期定讞
弒母鴛鴦蔡京京(右圖)、曾智忠昨被判無期徒刑定讞。資料照片

【黃 哲民╱台北報導】女子蔡京京四年前與男友曾智忠交往,遭蔡母陳誼反對且拒絕金援,曾男竟以殺害蔡母才能「突破困境、改變命運」煽動蔡女弒母,二○一二年五 月,曾男用電擊棒擊昏蔡母,再用膠帶封口鼻害蔡母窒息死亡,蔡女則冷眼旁觀,事後兩人還嫁禍給蔡父。一、二審均判曾男死刑,但花蓮高分院更一審認為,曾男 在校時成績優良、屢獲記功、嘉獎,仍有教化可能逆轉判曾男免死,最高法院昨在母親節前夕維持更一審判決,將這對弒母鴛鴦判無期徒刑定讞。

 


死者陳誼。翻攝畫面

想知道更多,一定要看.....
牢裡成婚曾申請同住遭拒
【有片】在校成績好 弒母鴛鴦免死定讞

判決指出,蔡京京(三十四歲)因弟弟從小多病、父母需全心照顧,她自幼由外婆帶大,常自覺缺乏關愛,二○○○年她到紐西蘭求學,遇到大她十九歲的英文家教老師曾智忠(五十三歲),兩人陷入熱戀。

 


 


蔡母遭膠帶封住口鼻窒息而死,棄屍花蓮海域。翻攝畫面

竟稱殺母改變命運

 

二○一○年兩人回台後,遲找不到穩定工作,一度窮到去超市偷食物,蔡女還因此被羈押,她交保後向母親商借一百萬元被拒,竟與曾男謀議,由她化老妝冒充母親盜領存款,結果失敗,兩人只能窩在網咖度日,蔡母心疼女兒,不但極力阻止兩人交往,也常指摘曾男好吃懶做。
曾男因而將生活上的不順遂都怪罪到蔡母頭上,還常對蔡女洗腦,一切不如意都是母親控制她所致,甚至說服蔡女「殺母才能突破困境,改變命運」,最終獲得蔡女首肯。
原審認定,二○一二年五月一日中午,蔡女與曾男潛入父母北市北投區住處,曾男持電擊棒擊昏獨自在家睡午覺的蔡母,再以粗鐵絲纏頸活活絞殺蔡母致死,蔡女則冷眼旁觀,直到曾男確定蔡母死亡後,蔡京京才協助男友用童軍繩、鐵絲綑綁母親屍體。
蔡京京還聽從曾智忠指示,模仿母親筆跡留字條,謊稱母親臨時有事出門,藉此矇騙父親,隨後和曾男開車到花蓮,將屍體丟到豐濱鄉海裡。隔天,蔡母遺 體被釣客發現,檢警循線逮捕藏身網咖的曾男與蔡女。曾智忠落網後,始終誣指蔡父才是真兇,蔡女雖一度鬆口承認幫忙尋找棄屍地點,但後來也順著曾男指控父親 為錢殺妻。

 


 


蔡京京四年前與男友曾智忠潛入家中,悶殺睡午覺的蔡母。圖為蔡家社區外觀。石永軒攝

電暈悶死聯手棄屍

 

一、二審法官認定,兩人不僅殘忍殺害蔡母還企圖嫁禍蔡父,但考量蔡父心軟為獨生女求情,加上醫院鑑定蔡京京有精神疾病,因此均判蔡女無期徒刑、判曾男死刑。
全 案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將全案發回,要求釐清曾智忠殺害蔡母的過程。更一審根據法醫的驗屍報告,發現死者頸部並無大出血,四肢也無掙扎痕跡,且舌骨與氣管 軟骨均未骨折,因此採信蔡京京的證詞,認定曾智忠先以電擊棒擊昏午睡中的蔡母,用膠帶封其口鼻任其窒息死亡後,再以粗鐵絲繞頸,童軍繩、手銬等物綑綁身體 以利裝袋搬運,最後棄屍海裡。

 


 

服刑25年後可假釋

 

更 一審認為,曾智忠與蔡京京雖惡性重大,但考量曾男讀高中時德育與群育成績優良、大學操行成績良好,擔任軍職期間屢獲記功嘉獎,仍有教化可能,因此逆轉改判 曾男免死。最高院刑三庭審判長陳世淙率領的合議庭認為,兩人罪行未符合《兩公約》最嚴重罪行,判無期徒刑並無不當,昨維持更一審見解判兩人無期徒刑定讞。
曾男、蔡女目前仍羈押在花蓮看守所,所方表示,兩人還不知道判決結果。曾男的律師昨婉拒評論判決,蔡女的律師與蔡父昨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矯正署官員指出,判無期徒刑的受刑人,至少要服刑滿二十五年,才有資格申請假釋。

 

「成績差就該死囉」

 

網友昨幾乎一面倒痛批判決,有網友罵:「腦殘法官腦袋裝屎!」也有網友譏:「成績好就能判免死,那成績差的就該死囉?」、「考上第一志願,直接加贈免死金牌一面就對了。」

 

【狠鴛鴦弒母棄屍事件簿】

 

2000/10 蔡京京在紐西蘭讀大學,結識男友曾智忠並交往。2人一同返台
2012/04 蔡女母親反對2人交往,蔡女因向母親索討100萬元遭拒,與曾男共謀弒母

 


2012/05/01 曾男趁蔡母午睡持電擊棒電暈她,用膠布封口鼻致其窒息而死,再用鐵絲、童軍繩綑屍,蔡女冷眼旁觀

 


 


2012/05/03 2人將屍體丟棄花蓮豐濱鄉新磯隧道旁海裡

 


 

2012/09/08 檢警逮捕曾男、蔡女
2013/01/02 花蓮地檢署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起訴2人,求處曾男死刑,蔡女有悔意從輕量刑
2014/03/27 花蓮地院判曾男死刑、蔡女無期徒刑
2014/05/09 曾男、蔡女在花蓮看守所簽字登記結婚
2015/01/29 花蓮高分院判曾男死刑、蔡女無期徒刑
2016/01/27 花蓮高分院更一審認為曾男有教化可能,改判他無期徒刑,蔡女仍判無期徒刑
2016/05/04 最高法院判2人均無期徒刑定讞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弒母鴛鴦免死理由摘要

 

戀情受阻:
.蔡京京由外婆帶大,自小常覺孤單無依,隻身在紐西蘭結識曾智忠後,極度依賴曾男並對其言聽計從
.曾智忠不滿蔡母反對2人交往、拒金援
殺人為改運:
.2人經濟拮据,將遭遇的困境怪罪蔡母,認定殺掉蔡母才能改變命運
有教化可能:
.曾智忠讀高中時,德育與群育成績優良,大學操行成績良好,擔任軍職屢獲記功嘉獎,應有教化可能
非最嚴重罪行:
.曾男與蔡母長期處於緊張關係才憤而殺人,未達《兩公約》所指可判死刑的「最嚴重罪行」
.花蓮醫院鑑定蔡京京罹患精神疾病,無法遵守法律規範
資料來源:判決書

 

弒母鴛鴦小檔案

◎曾智忠 53歲
學歷:中正理工學院畢業
背景:服役任職航發中心時,常獲記功、嘉獎;退役後搬到紐西蘭,曾任蔡京京家教
官司:到便利商店偷泡麵挨告
◎蔡京京 34歲
學歷:北市士林商職國貿科畢業;曾赴紐西蘭讀大學
背景:父親蔡金進為空軍退役中校、母親陳誼曾任房仲,家境富裕
官司:經濟困難到賣場偷食品遭收押
共同犯行
.與蔡京京共謀找化妝師幫蔡女化老妝,企圖盜領蔡母存款,一審皆依詐欺罪判刑4月
.與蔡京京共同殺害蔡母,雙雙被判無期徒刑定讞
現況
.羈押中,兩人2014年在花蓮看守所結婚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法務部長羅瑩雪。 聯合報系資料照

 

女子蔡京京與丈夫曾智忠聯手逆倫弒母棄屍案,花蓮高分院更一審判處兩人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兩人確定逃過死刑;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表示,案件審判中,不便發表評論,但社會大眾有一致看法,理由充不充分大家自有公斷。

 

蔡京京弒母案,最高法院認為,蔡女有反社會人格;曾男從事軍職期間曾記功、嘉獎,軍中表現良好,兩人都有教化可能,且尚未達應與世永久隔離的程度,獲判無期徒刑定讞。

 

羅瑩雪說,成績表現良好這個理由有點怪,會變成說難道以後功課好的人就可以為所欲為嗎?是不是可能反過來會變成這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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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藤小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