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小二 2018年 藤言藤語-全家 台北 信安店,你累了嗎? 二個人 店到店的東西 宅配單貼錯了? 還是阿漂搞的? 結果是物流中心搞錯,把東西寄丟了,全家賠償1000元結案!(201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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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一位台北的客戶,要寄筆電電源線給藤,

使用全家店到店的方式,

藤今天拿到東西,拆開一看,

有二件衣服。

電源線呢? Where are u?

 

後來馬上與客戶回報, 

他說他寄的明明是電源線沒錯,

但店到的寄送貼紙,是店員幫忙貼的。

 

所以我們一致認為,

二個物品的宅配單 有貼錯了,

A貼到b的,b貼到A的...

 

客戶有調監視器看,店員應該是有貼對,

但為什麼東西會出貨?

目前是物流中心那邊出包...

 

2018/8/21補充:

藤有教客戶怎麼去跟客服抱怨,申請最高賠償金額1000元,

全家說客戶的包裹已經找不到了,所以直接賠償一千元結案,

但客戶購買原廠變壓器就花1290元,反而還虧錢...

所以也這證明了一件事,

你去寄店到店,也是會被擺烏龍的。

 

藤頭一次遇到這麼誇張的事,

不知會不會上新聞...

剛好現在是農歷七月,

會不會是阿漂在玩?

 

 

說真的,

最近已經遇到不少平常見少見的狀況了,

車子電瓶壞掉,

新組裝的電腦零件,同一台壞二個新品不良,

希望阿漂快走...

 

 

 

 

超商店到店賠償金有上限 消基會籲:勿寄送貴重物品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20/1282662/ 

 

全家便利商店大安區多家門市發生店到店包裹造竊個案,目前初估54件包裹遺失,其中不乏要價萬元的球鞋,雖然全家承諾賠償,但消基會提醒消費者,貴重物品避免使用超商店到店取貨,避免日後求償困難。
 
國內四大超商皆提供「店到店」寄件服務,每件收費皆為60元,並提供超商取貨及貨到付款兩種取貨方式,包裹規格則限制長、寬、高三邊總必須小於等於105公分,最長邊為45公分,限重5公斤以下,但理賠上限為新台幣1000元,若貴重物品在寄送過程中毀損或遺失,全額求償恐怕有相當難度。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物流業扮演買賣雙方中間運送角色,若採店到店貨到付款方式交易,未收到東西,買家可以主張買賣契約違約,拒付款或要求退款,而賣家有出貨,卻是物流士搞鬼,導致商品不翼而飛,那就涉及刑事責任,有業務侵占的可能,賣家可對物流士提告,另外,物流士受雇於物流公司,受僱人若在業務執行中有侵占的行為,公司也必須連帶賠償。
 
游開雄說,建議消費者寄件時,都要確實申報內容物價質,建議民眾不要寄送太貴重的物品。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表示,若要寄送貴重物品,可以透過郵局等可以報質的機構寄送,有較高的賠償,但無論是便宜的店到店或是較貴的配送管道,終究沒有人希望東西寄丟再來求償,問題還是在於物流士個人行為,物流公司應該要加強控管職員,避免類似的狀況再發生。若消費者遇到求償受阻,可以透過消保處的官網申訴。(蔡孟修/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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