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婊子有去無回!這招讓現實小模吃鱉... (2016/5/19)
藤在看網頁,看到這標題滿KUSO的,
「投資婊子有去無回」癡男求助:砸錢買手機送小模被已讀不回...神人教你這招讓她吃鱉!
投資婊子有去無回事件大結局!先腦羞嗆「沒人逼你送」再開大絕哭想自殺:這戲太精彩
還有上水果新聞...
整個過程真的金厚秋a...
這個權志龍 神人智慧,哈哈...
話說那個雙口律師很閒的話,去幫一些被冤判的百姓吧!
不過如果這位得分後衛真的想不開的話,
那這位網路軍師可能就會有因果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17/863347/
內容:
網路小模把臉書當成「許願池」的事件時有所聞,來看看這位網友出甚麼奇招,成功幫癡情男子要回送出的iPhone 6S。
臉書網友「權志龍」PO出一連串的對話截圖,指出有位癡情高中男同學,因為看到一位喜歡的SHOW GIRL生日要到,又湊巧的手機壞掉,於是這位癡情男就把打工存下的錢,買了一支iPhone 6S送給這位SG。沒想到對方就此「已讀不回」,讓癡情男相當難過,發訊向「權志龍」求助。
這位「權志龍」義氣相挺,在責罵對方「基金投資有賺有賠 投資婊子有去無回」後,想出了假扮通訊行的方法,要這位癡情男向SG說「因為買到展示機,要求退回後再送一支容量128G的給她」,並且還假扮通訊行老闆、傳錄音檔給這位SG,加強這件事情的真實性。
沒 想到這位SG信以為真,還信誓旦旦地說「回家備份後就寄回去」,但癡情男果然還是癡情男,手機幫忙拿回來後,竟然還反問「權志龍」:「最後沒給這位SG一 支128G的手機怎麼辦?萬一對方資料都不見怎麼辦?」讓權志龍忍不住回嗆「幹拎老師,搞一個都分不清楚 現在是要殺人還救人」。
對 於這起「投資婊子事件」許多網友爭相看熱鬧,臉書發文已經超過3千人分享、破萬人按讚、留言,網友看完全都笑歪,紛紛留言說「高招要好好學起來!」、「忽 然好像看到苦主留言,是張××嗎」、「這樣分享傳……會不會早就傳到女方耳裡,手機要寄出當下就不寄了」、「 跪求SG FB朝聖一下」、「這是演員訓練班出身的嗎 太強了」。(葉國吏/綜合報導) 【
男網友送了一支手機後,SG就此消失。翻攝臉書
男網友與權志龍對話。翻攝臉書
索討小模手機的後續。翻攝臉書
男網友與權志龍對話。翻攝臉書
男網友與權志龍對話。翻攝臉書
男網友與權志龍對話。翻攝臉書
男網友與權志龍對話。翻攝臉書
《蘋果》今報導「投資婊子有去無回! 這招讓現實小模吃鱉」,指出一名痴情高中男學生打工存錢後,買了一支愛瘋6S給一位SHOW GIRL,沒想到對方從此已讀不回,網友「權志龍」教他假裝是手機業者給到展示機,要對方還回後另贈新機。該新聞引發網友熱議,就連大律師呂秋遠都在臉書發文,除了認為不應該叫對方「婊子」外,也認為男方的手法涉及詐欺罪嫌。
呂秋遠認為,基本上送禮給對方,就該承擔已讀不回的風險,尤其男方在贈與時,並未要求「我送你手機了,以後你不可以已讀不回喔!」這樣的承諾,他問「你自己要送的,憑什麼要用自我感覺良好的方式去要求人家在感情上回饋?」
他並以法律人觀點指出「從法律上來說,手機已經透過贈與與交付,成立契約且移轉所有權,手機就是這位女生的。但是這位先生卻用不實的謊言與手段把對方的手機拿回來,已經涉嫌詐欺,這位女生是可以提出告訴的。」
網友笑「打臉打很兇哈哈」、「此舉兒少不宜,勿學為上策」,也有人笑「呂律師認真了啦」,呂秋遠還回應「對於罵人家婊子這件事很在意。」(盧麗蓮/綜合報導)

所以這位SG是誰啊? 應該要公開 讓記者去訪問她啊XD
目前比較擔心的是這位得分後衛想不開... 那相關人就真的罪過了, 尢其是那位軍師!
我覺得手機是心甘情願送的,難不成還要對方"以身相許"啊? 既然要有"回報",一開始就該說清楚啊! 還用污辱性字眼辱罵對方,難道送個手機就很偉大了嗎? 今天又不是那女方主動索取或騙取,是男方自己要送的耶! 就像一些明星公眾人物的,難道(她)他們收了粉絲禮物也要有所"回報"嗎? 這根本不是送禮,而是交易,講更難聽點簡直是軟性威脅了吧! 其實我也很擔心後續發展,萬一鬧出人命就真笑不出來了。 不過我不認為相關人士會覺得罪過,落井下石的倒是一定會有。 看過許多網路言論害死人的事件...... 都馬是什麼肉搜(真心覺得肉搜被嚴重濫用,現在超討厭"肉搜"這兩字的), 之後網友自以為是正義之士的不斷攻擊辱罵甚至造謠,最後把人逼上絕路, 可不會有人覺得錯,反而多的是一堆冷嘲熱諷的,搞不懂真有那麼大的仇恨? 許多網友跟那些死者其實根本不認識耶! 許多網友會覺得對方做錯被罵活該,可就算對方真做錯了什麼?有必要將其逼上絕路嗎?鍥而不捨地罵個沒完沒了,是有幾輩子的仇恨啊?真那麼正義怎不去幫助貧苦人? 多年前曾看過某新聞節目,都是說些國外事件的, 記得大致上是這樣的,國外有個女學生在校被一群男女霸凌, 那群人甚至還在fb上造謠詆毀那女生,然後一群網友也跟著起鬨攻擊那女學生, 最後女學生在心靈長期嚴重受創下自殺身亡,霸凌者們被抓了,判什麼我忘了, 女學生的父母後來發現那些網友之後還紛紛跑到fb上繼續辱罵死者, 對死者自殺身亡的事冷嘲熱諷的,那父母後來好像成立了反霸凌的協會之類的, 到各校宣導反霸凌,讓其了解霸凌是怎樣不好的事,也說只要當初相關人士道歉就願意原諒,節目後來有說可從頭到尾無論是霸凌者還是網友都沒人道歉。 在台灣的一些留言板上也看過一些網友說被罵被肉搜又不會痛之類的, 對死者們一番嘲諷的,自殺是不對,可是事後落井下石難道就對了? 覺得長期受到精神傷害,搞不好還害得父母親人要受別人異樣目光呢!能不痛? 再加上現在人都完全不知適可而止為何物的...... 所以我想說的是現在網路言論真的很可怕,用刀槍奪取人命至少會被判刑, 可用文字奪取他人性命呢?其實我也曾經跟那些網友沒兩樣, 可後來有天我突然去注意到他人言論,再突然發現一起罵的我的樣子是那麼猙獰, 發現其實我只是在"出氣",發現我滿腦子想的已經不是整個事件, 已經不是為了所謂的"正義",而是如何用更難聽字眼來攻擊辱罵對方, 我就告訴自己不能再如此了。 說了一堆只希望這新聞別演變成那樣糟糕的結局啊! 不希望台灣再有人命葬身在網路言論上了。
您要去想一下,男方為什麼會送? 女生表示她單身, 所以有些超單純的男生就會認為送高單價的手機能獲得芳心。 如果女生一開始就表明自己有男友, 那會有接下來的過程? 目前網友爭論的即是這個"點"。 剛好這新聞 可以教育一些 "喜歡用美麗的謊言騙取物質的小模"
別說啦, 要說出人命, 難道這純情男不會發現被騙感情就自殺嗎, 為情自殺印象中比網路霸凌自殺多出不少喔, 拜金婊子就別護航啦。
嗯 我也有想過 那位高中生 受騙後 想不開 那這樣敗金女是否有刑責問題? 現在的人抗壓性太低了。
SG是有錯 但癡情男也沒好到哪去 求救兵來了個軍師就不錯了 過程還不斷猶豫...
所以 癡情男 與 敗金後衛 雙方都有錯, 但社會局面,好像都只批評女方~ 沒辨法,誰叫"小模"的身份比較特殊, 大家只會關懷弱勢一方囉! 冰山一角, 很多小模都有在"拿錢拍清純" 還有什麼局的...
其實我也不是真認為女方沒有錯.... 只是覺得沒必要搞得好像只有女方有錯,而男方就完全沒錯了。 我會舉那些例子,只是不希望本來只是雙方的事弄到最後卻因為網路言論而搞出人命,並不是要比較什麼方面出的人命較多啥的(我看了三樓),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我都不希望他們出那種狀況,無論是因感情受挫還是網路言論。 我只是覺得接下來後續要真有什麼發展都應該是由當事者來解決, "局外人"們就不用再繼續在那罵個不停,甚至做出什麼肉搜之類的行徑, 一些命案也是一些"局外人"的過度介入而產生的不是? 無論今天如何看待這事件,這終究是他們自己的事,要關心可以但過度介入到好像自己就是當事人似的就免了吧! 而且我覺得當事者們應該都不希望再被過度的"關懷"下去了吧! 這應該也產生他們一定的壓力吧! 另外我也覺得憑什麼用"婊子"這種侮辱性字眼罵人啊? 就算真要罵,為什麼就一定要用那種侮辱性字眼罵人呢? 好吧!我承認我很介意,因為我自己很討厭那種侮辱性字眼, 就是覺得要罵人可以但沒必要做人身攻擊。 ........ 其實會全怪女方,總感覺有一部份原因是因為她的職業
嗯 婊子,其實這就涉及 侮辱, 那我們是否也可以稱那二位甲甲是畜牲? 女方其實 可以提告。
一定跟職業有關沒錯, 因為那叫做利用職務之便XD 其他其實我也懶得管隨便啦。
就像警察、法官 有時也會"職務之便"... 前陣子不是有女警查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