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結婚㊣咱呆丸的功德無量。政院拍板!18歲「完全成年」 可自辦手機、租屋、結婚。那可以投票嗎?(2020/8/13)◢藤小二2020今日時事◣
夭壽,咱政府的德政又來了,
18歲可以結婚的話,那區公所的生意會變很好,
常要辨結婚證,離婚證...
如果18歲生小朋友,誰接刀?
當然是女方的父母,8歲的小男生有什麼肩膀?
你以為還在古早時代?
所以18歲之後,
小孩就可以出去自力更生?
別想太多了。
18歲是在做什麼?
高中剛畢竟,正要去念大學,
大學生的年紀,正好是自由戀愛,
所以未來早婚率會很高,
但男女雙方有經濟能力嗎?
還是這方式能提升造子數量?
那為什麼要拍板?
選票!!!
→政院拍板!18歲「完全成年」 可自辦手機、租屋、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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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方面也影響頗大,光是貸款就很不得了 補習班學費就上了不少新聞版面,學費是用貸款繳的 契約書也要見過世面才知道問題所在,暗藏許多文字陷阱 雖然我不認為兩年差距能彌補多少,但至少有法定代理人在旁監督
所以未來只會造成更多社會的問題, 家庭經濟的問題, 苦到的還是父母。 唉~為了選舉。 真的不知道18歲有什麼能力值可言。
這個"不需要法定代理人"算是有利有弊 其實某些門檻降低也僅止於"可以","能不能"、"願不願意"可能才是實務上會不會出現這些狀況的關鍵吧? 而以目前立法流程來看,其實也還要一段時間(即便執政黨有優勢可以強推也一樣)才會變成正式規範 而除公民投票權(在公民投票法第7條*中有規定)以外的權力,被規定在憲法第130條*裡;所以要動這塊需要修憲(需要通過不算低的門檻*後,以增修條文的形式補充/取代適用原有的憲法內容) *1.公民投票法第7條條文 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50&flno=7 *2.憲法第130條條文 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00001&flno=130 *3.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條文(全體1/4提案->全體3/4出席->出席3/4決議->公告半年後全民公投,同意>選舉人總額1/2,這些要件都滿足才能修) 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00002&fln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