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老機車被撞 法官判太舊不用賠

來看看這樣一件法院判例,在法界引起爭議;彰化一名男子的機車,已經車齡20年,今年2月遭到追撞,他花了1萬3千多元修車,向肇事者求償,結果法官認為,這輛機車車齡老舊,依照折舊率推算,殘值只剩不到1元,遭到駁回,讓當事人非常傻眼,很多民眾也認為,車子舊了被撞壞,卻不能索賠,實在不合理。


 


 


當事人媽媽:「這邊那時候被撞起來,排氣管也被撞翹起來。」


 


陳媽媽牽的這輛機車,車齡20年,今年2月兒子才騎著它被貨車追撞,花了13480元修理車子,向肇事者求償修車費用,但是被法官駁回。當事人媽媽:「如果撞到老人家死掉了,也不用賠,對不對,那台車太舊不用賠,這個法官喔。」


 


陳媽媽非常氣憤,因為法官援用最高法院決議,機車耐用年數為3年,換算20年的機車修理費,折舊後殘值只剩下0.005元,不到1元,判追撞的邱姓男子不用賠。邱姓男子家屬:「不論車子新還是舊,問題是對方不對,不是我們不對,判機車不用賠,我是覺得滿合情理的。」


 


邱姓男子的家屬說,肇事主因是對方突然衝出車道,才會發生這起車禍,對於一審判決感到合情合理,有律師說,當事人可以請修車廠,開出零件和工資2張估價單,因為零件雖然有折舊,但是工資卻沒有這種問題,就可以避免求償無門的情況,目前當事人還在考慮提出上訴。












看到這新聞,看到貓咧~竟然有這樣的判法,


那這樣目前車齡有20年以上的機車,請不要再騎出去馬路了,


因為如果你被撞,對方是不用賠你錢的....


換算在人的身上,如果一個人平均壽命是八十歲,


你活到九十歲被撞到了,法官是不是也能引述你活太久,已超過折舊期,撞你的人是不會有罪的?


是這樣嗎?法官大人~




當事人媽媽:「如果撞到老人家死掉了,也不用賠,對不對,那台車太舊不用賠,這個法官喔。」










最近又有幾位貪官被抓了~




唉~台灣真的是一個很遭的國家,


能跟我說那個官是不貪的?


很多貪官被抓,幾乎都是送錢的在檢舉才爆出來,


咱們台灣不是有廉單位?


W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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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藤小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