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的法院地檢署法治教育初體驗...(2016/8/12)
很多網友應該沒有去過法院,
但藤的人生資歷中,於2015年已經有過多次到此一遊記錄,
尢其是面對檢察官,法院,陪審團等等。
今年2016年,家中因樓上漏水,滲透到藤家的天花板,
裝潢的天花板,磁磚,高級床組全部受影響及損壞,
經大樓管委員及區公所調解失敗,
藤立馬自個兒寫了起訴狀,請家人去法院投遞,
所以今年藤又有機會再去台中法院抓寶了。
原來要向人提告,其實很簡單,上網看範本寫起訴狀,
附上相關證據即可,但自己要先繳提告費用才行。
去年的交通事故,藤得到緩刑二年,
除了每月都要去觀護所報到之外,還要上二次法治教育課程,
也就是由法院檢察官給大家上課,
比如版權,商標,撿屍,交通意外,偽造等等...
讓咱們緩刑的人對生活常遇到的犯罪事項做充份的法律常識。
上課時間約二個小時,
有問題也可以請教檢察官老師。
這課程讓藤有不少收獲,
要怎麼跟庭上的檢察官對應,
什麼話該說,什麼話不說,
如果要犯罪,盡量不要留下"證據"。
有一個問題讓藤滿訝異的,
如果在夜市裡面LV垃圾桶,
網友猜猜這種會不會被LV提告???
抓寶就抓寶,千萬不要抓到人寶,
不然很容易上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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