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明年8月 大型重機上國道



〔自由時報記者顏若瑾、曾鴻儒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案」,未來大型重機(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西西以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的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


傾向於週末 選在國六、國八試辦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雖然立法院附帶決議中,要求在國道六號、八號與國道三號南部路段試辦,但國三南部路段車流量較大、以往事故率也較高,目前傾向僅在國六、國八試辦,時段以平常的週六、週日為原則。


交通部將在三個月內修正子法,然後在六個月內與地方政府協調,選定試辦路段與時段,開放擁有小汽車駕照、取得大型重型機車駕照一年以上的騎士,騎乘五百五十西西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上國道。最快明年八月可在國道六號、八號試辦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試辦一年後,會透過問卷等方式評估是否擴大試辦範圍。


根據三讀條文規定,重機上路將比照小型車現行行駛及處罰規定,未依公告路段和時段行駛、未戴安全帽、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同車道並駛等問題,將處駕駛人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王幸男說,這次修法通過,是台灣的一大進步,相關配套也相當嚴謹,除了國道一號永遠不開放外,相關罰則也相當嚴格,不是有錢買車就可以上路。


立法院同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交通部必須在本法修正通過後三個月內,完成配套修法,往後二百五十西西以上大型重機的機車路權比照小型汽車的駕駛執照 考驗與行駛規定。修正法規公告後,將來兩百五十西西以上的大型重機,行駛路權將比照小型汽車,包括不用兩段式左轉、可行駛內側禁行機車道,以及快速道路 等。






藤曰:


依照國人的行駛習慣,


機車跟汽車一起奔馳,


常出事,乃正常,到時可能又會修法禁止通行吧!


不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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