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時事-檢察官認證「你黃安嗎?」,現在算是一種「侮辱性話語」!「駛你娘」為情緒性發洩言語...(2016/3/17)
要不要把檢察官認證罵人卻不起訴的字串做整理丫!
這樣下次罵人就不會被起訴!
原來罵人"駛恁娘" 是情緒性發洩言語,並無辱罵及貶損之意...
以後檢察官可能會被這種已開先例的法規給玩死,啪啪啪...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李姓女包商與鐘姓屋主有工程糾紛,罵鐘男「駛你娘」,被控告公然侮辱;檢察官認為,侮辱性語言定義隨社會演變有不同認知,認定「駛你娘」非公然侮辱,做出不起訴處分,反觀「你是黃安嗎?!」則變成「嘲笑的侮辱性話語」。
自封「台獨剋星」的藝人黃安,因心肌梗塞搭乘醫療專機返台治療,招致不少批評,宜蘭地檢署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舉他為例,暗批黃安淪為「嘲笑的侮辱性話語」。
「粗口有時是問候語」
50歲李姓女包商,承攬49歲宜蘭市民鐘姓屋主住宅改建工程,雙方互有不滿,去年9月,2人再度碰頭起爭執,李女罵他「駛你娘」,鐘男覺得受辱憤而提告,警方訊後函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你黃安嗎 已成負面語」
承辦檢察官認為,刑法中的侮辱是對人辱罵、嘲笑或足以貶損他人評價之意,台語髒話的辱人之詞屬於讓人感到有羞辱、冒犯的用字遣詞,但對於侮辱性語言定義,社會上始終有歧見,因社會演變,有些過去被視為侮辱性詞句,變得不具冒犯性。
再者,粗口字眼必須透過語言情境去理解,偶爾在非正規場合使用無傷大雅,甚至還成了朋友間的問候語,相反的,「你是黃安嗎?!」這些原是好話,現在成了負面話語。
檢察官認為,2人關係惡化難有善言,李姓女包商因一時氣憤說出「駛你娘」粗話,為情緒性發洩言語,不是想對鐘姓屋主辱罵及貶損之意,道德上雖有不當,尚不足以有妨害他人名譽之故意,全案偵結不起訴。
駛你娘=駛恁娘純屬農業社會時代的鄉間俚語,以牛車為喻,待我上來執鞭拍打就可指揮牛隻往東往西還滿乖滿順的聽話!「駛恁娘」又可譬如,待男上來後女就下要 怎樣就怎樣捏分寸,以會意就可不用明說;是一句與「趕羚羊」同,是髒話很不雅聽,也是罵人語。出門在外交朋友,這句少說為妙!其典故已不可考,純鄉間「庄 腳人」的俚語!
強者網友的分析:
公然侮辱的關鍵不是在說了什麼字,什麼詞,
而是在當時還狀況和環境之下,這些話的內容,
當事者方和旁邊的人會不會覺得他受到了侮辱。
舉個例子,一群朋友同學在嬉鬧時,
有人說了「駛你娘」,難道告這個人公然侮辱,各位覺得會成立嗎?
而且「駛你娘」這句話實在太常聽了,反而不容易造成公然侮辱...
這個也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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